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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第 10 章

1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2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3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4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以利撒反來,對他們說:「上前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

5於是二人上前來,把他們穿著袍子抬到營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6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只要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

7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

8耶和華曉諭亞倫說:

9「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10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

11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12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你們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壇旁不帶酵而吃,因為是至聖的。

13你們要在聖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這樣。

14所搖的胸,所舉的腿,你們要在潔淨地方吃。你和你的兒女都要同吃;因為這些是從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給你,當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

15所舉的腿,所搖的胸,他們要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當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要歸你和你兒子,當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16當下摩西急切地尋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誰知已經焚燒了,便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發怒,說:

17「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

18看哪,這祭牲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裡去,你們本當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裡吃這祭肉。」

19亞倫對摩西說:「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見這樣的災,若今天吃了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

20摩西聽見這話,便以為美。

利未記 第 11 章

1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2「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3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4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5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6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7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8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9「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10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1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12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3「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14鷂鷹、小鷹與其類;

15烏鴉與其類;

16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17鴞鳥、鸕鶿、貓頭鷹、

18角鴟、鵜鶘、禿鵰、

19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20「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21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22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23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24「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5凡拿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26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也不倒嚼的,是與你們不潔淨;凡摸了的就不潔淨。

27凡四足的走獸,用掌行走的,是與你們不潔淨;摸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8拿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

29「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

30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

31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在牠死了以後,凡摸了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32其中死了的,掉在甚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做甚麼工用的器皿,須要放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到晚上才潔淨了。

33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裡的,其中不拘有甚麼,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

34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潔淨,並且那樣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潔淨。

35其中已死的,若有一點掉在甚麼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潔淨,不拘是爐子,是鍋臺,就要打碎,都不潔淨,也必與你們不潔淨。

36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潔淨。

37若是死的,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潔淨;

38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頭,這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

39「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牠,必不潔淨到晚上;

40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拿了死走獸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41「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42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43你們不可因甚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

44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45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46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

47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利未記 第 12 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

3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4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5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6「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7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她的血源就潔淨了。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無論是生男生女。

8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