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第 1 章
1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神)
2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3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4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
5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6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
7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8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9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11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
12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13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
14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
15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
16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
17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阿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士革。
18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19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
20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
21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
22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
23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
24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神。
加拉太書 第 2 章
1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
2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
3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臘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
4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
5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
6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甚麼,
7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8(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9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10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11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12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13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14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15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17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18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19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21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加拉太書 第 3 章
1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2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3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
4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5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6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8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13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15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17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18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19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23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8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29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