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第 25 章
1耶和華在西奈山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
3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
4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
5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年,地要守聖安息。
6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
7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
8「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這便為你成了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
9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
10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
11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這年不可耕種;地中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
12因為這是禧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吃地中自出的土產。
13「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
14你若賣甚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
15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
16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
17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18「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19地必出土產,你們就要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20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甚麼呢?』
21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
22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
23「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24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
25你的弟兄(弟兄是指本國人說;下同)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26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
27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28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29「人若賣城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在一整年,必有贖回的權柄。
30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的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世世代代為業;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
31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裡,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到了禧年,都要出買主的手。
32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
33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
34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35「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
36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
37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
38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神。」
39「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裡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
40他要在你那裡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要服事你直到禧年。
41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裡去。
42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
43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只要敬畏你的神。
44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
45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46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你們不可嚴嚴地轄管。
47「住在你那裡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漸漸富足,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
48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無論是他的弟兄,
49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
50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值照著年數多少,好像工人每年的工價。
51若缺少的年數多,就要按著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
52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就要按著年數和買主計算,償還他的贖價。
53他和買主同住,要像每年雇的工人,買主不可嚴嚴地轄管他。
54他若不這樣被贖,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
55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未記 第 26 章
1「你們不可做甚麼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甚麼鏨成的石像,向它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2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3「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
4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
5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並且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
6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你們躺臥,無人驚嚇。我要叫惡獸從你們的地上息滅;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
7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
8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
9我要眷顧你們,使你們生養眾多,也要與你們堅定所立的約。
10你們要吃陳糧,又因新糧挪開陳糧。
11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
12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13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使你們不作埃及人的奴僕;我也折斷你們所負的軛,叫你們挺身而走。」
14「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
15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
16我待你們就要這樣: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
17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
18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
19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
20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
21「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
22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
23「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行事與我反對,
24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次。
25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你們背約的仇;聚集你們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你們中間,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
26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按分量秤給你們;你們要吃,也吃不飽。
27「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
28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
29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
30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
31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
32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
33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
34「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
35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
36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
37無人追趕,他們要彼此撞跌,像在刀劍之前。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
38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
39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
40「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
41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
42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
43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
44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45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神。我是耶和華。」
46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藉著摩西立的。
利未記 第 27 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3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4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5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6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7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8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9「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
10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
11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12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13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14「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15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
16「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
17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
18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
19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歸他。
20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
21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22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23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
24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25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26「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27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
28「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29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
30「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31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32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
33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34這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