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第 34 章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迦南地,就是歸你們為業的迦南四境之地,
3南角要從尋的曠野,貼著以東的邊界;南界要從鹽海東頭起,
4繞到亞克拉濱坡的南邊,接連到尋,直通到加低斯‧巴尼亞的南邊,又通到哈薩‧亞達,接連到押們,
5從押們轉到埃及小河,直通到海為止。
6「西邊要以大海為界;這就是你們的西界。
7「北界要從大海起,劃到何珥山,
8從何珥山劃到哈馬口,通到西達達,
9又通到西斐崙,直到哈薩‧以難。這要作你們的北界。
10「你們要從哈薩‧以難劃到示番為東界。
11這界要從示番下到亞延東邊的利比拉,又要達到基尼烈湖的東邊。
12這界要下到約旦河,通到鹽海為止。這四圍的邊界以內,要作你們的地。」
13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說:「這地就是耶和華吩咐拈鬮給九個半支派承受為業的;
14因為流便支派和迦得支派按著宗族受了產業,瑪拿西半個支派也受了產業。
15這兩個半支派已經在耶利哥對面、約旦河東、向日出之地受了產業。」
16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7「要給你們分地為業之人的名字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
18又要從每支派中選一個首領幫助他們。
19這些人的名字:猶大支派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
20西緬支派有亞米忽的兒子示母利。
21便雅憫支派有基斯倫的兒子以利達。
22但支派有一個首領,約利的兒子布基。
23約瑟的子孫瑪拿西支派有一個首領,以弗的兒子漢聶。
24以法蓮支派有一個首領,拾弗但的兒子基母利。
25西布倫支派有一個首領,帕納的兒子以利撒番。
26以薩迦支派有一個首領,阿散的兒子帕鐵。
27亞設支派有一個首領,示羅米的兒子亞希忽。
28拿弗他利支派有一個首領,亞米忽的兒子比大黑。
29這些人就是耶和華所吩咐、在迦南地把產業分給以色列人的。
民數記 第 35 章
1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曉諭摩西說:
2「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
3這城邑要歸他們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
4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要從城根起,四圍往外量一千肘。
5另外東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為邊界,城在當中;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
6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7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
8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從中要把些城邑給利未人;人多的就多給,人少的就少給;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利未人。」
9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0「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
11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
12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13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14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15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
16「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7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8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9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20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於死,
21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22「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23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24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25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
26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27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28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29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0「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1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3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原文是贖)。
34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民數記 第 36 章
1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
2「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地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
3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
4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
5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
6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7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8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
9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
10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
11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們伯叔的兒子。
12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13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