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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 11 章

1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

2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

3「主啊,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

4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5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

6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7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

8如經上所記: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

9大衛也說:願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

10願他們的眼睛昏矇,不得看見;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

11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

12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

13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原文是榮耀)我的職分,

14或者可以激動我骨肉之親發憤,好救他們一些人。

15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嗎?

16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

17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

18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

19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

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21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22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23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重新接上。

24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25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26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

27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28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

29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30你們從前不順服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

31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

32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33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34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

35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

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羅馬書 第 12 章

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3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4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5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6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7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8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9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11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12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13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地款待。

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譯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17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譯: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20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21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羅馬書 第 13 章

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5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6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7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0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11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2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14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