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經文區
上一章
下一章
載入中…
和合本
臺語
全聖經
上一節
下一節
順播
複製目前章節
目錄
☰
工具
加拉太書 2:16
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按 Esc 跳出經文區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