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經文區
上一章
下一章
載入中…
和合本
臺語
全聖經
上一節
下一節
順播
複製目前章節
目錄
☰
工具
馬太福音 17:27
27
但恐怕觸犯(觸犯:原文是絆倒)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按 Esc 跳出經文區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