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經文區
上一章
下一章
載入中…
和合本
臺語
全聖經
上一節
下一節
順播
複製目前章節
目錄
☰
工具
民數記 18:24
24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按 Esc 跳出經文區
上一章
下一章